范世林
日前,一位朋友对笔者讲,他们单位虽有30多号人,但在做好份内事的同时,所有的文字性工作都归他办理。有时白天干不完,晚上还要去加班。可是,这位多劳者在个人利益上和其他同志相比,并没有丝毫的多得。
据笔者所知,在一些单位和部门类似“能者”多劳不多得的现象也比较普遍。笔者认为,“能者”多劳是无可非议的,关键是“多劳”应该“多得”。一些同志为单位出力很大,但在个人利益上他们没有提出过任何要求。因此,单位领导便应当主动为他们着想,让“能者”多得。比如,晋级提拔时要照顾他们;评先得奖时要考虑他们;福利待遇上要想到他们,等等。这样“能者”便会感到欣慰,从而激发起他们更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,干好工作,多做贡献。
发表于1995年11月30日《临汾日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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