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办案应坚持“五个充”
2012-11-06 14:48:12| 分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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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世林
联系近年来自己在铁路运输法院的工作实践,笔者感到,法官在日常的审判执行中,要想做好工作、办好案件、展示作为,就应该在“五个充”上下功夫。
一是在自身素质的提高上,知识库存要充电。众所周知,伴随着社会进步、科技发展,各种刑事犯罪手段、民商事纠纷和案件执行的难度也在不断的升级和提高,加上近年来新的刑诉法、民诉法等法规条文和司法文件的修改完善和颁布实施,必须要求法官们不断地进行学习充电和知识更新,以丰富的知识储备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。这是各级法院在审判执行中应该重视的一个首要问题。
二是在对待所办的案件上,思想基础要充实。就是法官在接受案件后,要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和标准要求,实心实意地操办案件,不能存有任何私心杂念和不良行为。要本着心是实的、胆是正的和人民法官为人民、公正廉洁不偏心的原则,坚决排除一切干扰,依法公正办理案件。只有这样,就能以充实的思想基础作保证,就不会被外界压力和影响所左右,从而专心致志地审理好每个案子。
三是在审判执行的运作上,工作精力要充沛。执法办案的水平高低、公正与否,不仅直接触及到案件当事人的切身利益,而且全面检验着执法办案的严肃程度和政法机关的公信力度。所以,法官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必须具有充沛的精力,就是每次办案之前,都要高度重视,自行调整,养精蓄锐,力争有个充足的睡眠和休息,确保办案期间能以旺盛的精力和清醒的头脑,应对各种复杂局面。
四是在执法办案的准备上,各种资料要充分。有道是:凡事预则立,不预则废。法官在开庭审理案件和外出执法办案时,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。尤其是对于和案件有着必然联系的各种证明依据、书面材料、法律文书等,要随时充分的带在身边、时刻牢牢的记在心上。不要事先不做准备,用时手忙脚乱,临场东跑西找,显得很不严肃。这是增强办案效率、提升案件质量的关键环节。
五是在案件任务的完成上,必胜信心要充满。人常说,办法总比困难多,意念可以定成败。就是法官在每次办案之前,尤其是面对比较复杂的疑难案件,必须充满迎难而上、攻坚克难和战无不胜、办好案件的必胜信心和坚强决心。要千方百计、鼓足勇气、充满自信,想方设法把手头的任务完成好。坚决克服那种遇到困难就退缩、碰见问题就让步的不良现象。这是促进执法办案的动力源泉。
(作者系山西省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)
发表于2012年11月7日人民网、9日山西法院网、11月13日《生活晨报》、12月25日光明网院长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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